本服务条款自寄件人签署之日订立,订约双方为乐凯龙及寄件人,订约双方均须遵守本服务条款。本条款所称“货件”,是指已抵达我公司或由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货物,每一货件运输都将适用本条款中关于责任限制的规定。如寄件人要求更大程度的保护,可另行购买保险。
一、限寄和禁寄的货件
寄件人同意其交寄的货件都是可运输的。
以下货件不予收寄:
1)属于国际航空货运协会(IATA)、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或组织所规定的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属于禁运或限运的物品(限制投寄的物品:电池、含电池的物品、紧急用于医疗或科研的药品、体育用的、活动物、未超标准的磁性物品、易腐品、放射性物品、疫苗、私章或公章等)。
2)乐凯龙认为不能安全、合法运输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伪劣物品、 喷雾容器、酒精类液体、石棉、丁烷打火机、医疗废品、毒性物品、腐蚀物品、食品、茶叶、现金、支票、假钞、药品、干冰、易燃易爆品、淫秽物品、超过标准的磁性物品、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武器、溶解性油漆涂料、动物、现钞、不记名可议付票据、贵重金属和矿石、火器、、人体、色情物品和非法的麻醉药品/毒品和其他当地法律禁止邮寄的物品)。
二、查验
乐凯龙有权在未事先通知寄件人的情况下对货件进行抽样开封查验,如查出限寄或禁寄物品,乐凯龙将扣留当天所有货件,不做发货处理。并且寄件人须向乐凯龙支付违禁品查验费。
三、派送和不能派送
寄件人确保提供收件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货件不能按照某邮政信箱(PO BOX)或仅能按邮政编码派送,将按寄件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派送(在邮政投递中邮件的第一接收者应被视为收货人),但不一定直接送达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地址设有集中接收点,货件将被派送到该接收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乐凯龙将以合理的方式依寄件人要求处理货件,因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1)收件人拒绝接收货件或拒绝支付税费;
2)该货件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3)海关认为寄件人清关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货物发出的清关发票寄件人为乐凯龙,如海关要求提供真实寄件人盖章的清关资料,寄件人需自行配合海关处理);
4)无法确定或找不到收件人。
如寄件人不能及时提供处理意见或目的国政府不能接受寄件人的处理意见,乐凯龙有权放弃该货件,且无需向寄件人或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运费
乐凯龙网站公布的运费不包括偏远费和特殊产品、特殊包装的相关附加费用,部分货运方式需以货物实际重量或体积计算标准两者中较高的计算,乐凯龙可以对任何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其计算数据。寄件人应向乐凯龙支付或返还运输服务中由乐凯龙自身收取或代表寄件人、收件人及任何第三方所发生的所有运费、附加费、仓储费、关税等税费(部分快递方式可能无法预先得知附加费用,最终费用以承运商账单为准);当所寄运的货件属于本条款第3条所称的不可派送的情形时还应向乐凯龙支付所有由此引发的退回运费、进口费用、赔偿、损害、罚款等相关的费用。
五、货物退回
1)寄件人委托乐凯龙所承运的货件出现本协议第三条“派送和不能派送”所述原因之一的,经双方确定后由乐凯龙退回国内操作中心。
2)乐凯龙对寄件人所需退回的货件不做时间承诺,以乐凯龙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乐凯龙对寄件人因任何原因滞留的货件,可提供7天免费保管服务,7天内乐凯龙会以电话、邮件的方式联系寄件人征求处理意见;超过7天乐凯龙将按深圳仓储业务的方式向寄件人收取相关费用;超过1个月以上,寄件人仍未给予处理意见,乐凯龙视情况予以销毁处理。
六、乐凯龙的责任
乐凯龙基于本条款对寄件人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且不超过各运输方式公布的限额。因寄件人可事先对特殊风险投保,乐凯龙不承担任何其它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收入、利息及未来业务的损失),无论这些其它损失或损害是特殊的或是间接的,无论乐凯龙是否在受理货件之前或之后知晓存在这些损失或损害的风险。每票货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这种赔偿将作为对有关损失及损害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方案。如寄件人认为本条款关于赔偿的规定将不足以补偿其损失,则应对货物价值进行自行投保,否则寄件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和损害的风险。